【溫病條辨 下焦篇 久痢傷及厥陰,上犯陽明72】
久痢傷及厥陰,上犯陽明,氣上撞心,飢不欲食,乾嘔腹痛,烏梅丸主之。
肝為剛臟,內寄相火,非純剛所能折;陽明腑,非剛藥不複其體。
仲景厥陰篇中,列烏梅丸治木犯陽明之吐蛔,自注曰︰又主久痢方。
然久痢之症不一,亦非可一概用之者也。
葉氏於木犯陽明之瘧痢,必用其法而化裁之,大抵柔則加白芍、木瓜之類,剛則加吳萸、香附之類,多不用桂枝、細辛、黃柏,其與久痢純然厥陰見証,而無犯陽明之嘔而不食撞心者,則又純乎用柔,是治厥陰久痢之又一法也。
按瀉心寒熱並用,而烏梅丸則又寒熱剛柔並用矣。
蓋瀉心治胸膈間病,猶非純在厥陰也,不過肝脈絡胸耳。
若烏梅丸則治厥陰,防少陽,護陽明之全劑。
烏梅丸方 (酸甘辛苦複法。酸甘化陰,辛苦通降,又辛甘為陽,酸苦為陰)烏梅 細辛 乾薑 黃連 當歸 附子 蜀椒(炒焦去汗) 桂枝 人參 黃柏此烏梅丸本方也。
獨無論者,以前賢名注林立,茲不再贅。
分量製法,悉載傷寒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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