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寶鑒 卷十九 雜方門 定風散866】
【定風散】 治風狗咬破。
先口含漿水洗淨。
用綿子 干貼藥。
更不再發。
無膿。
大有神效。
凡惡犬傷人。
咬破。
或一年、二年、三年、四五年至七八年。
被犬傷咬破處。
或發疼痛。
或先發憎寒。
或甚至發風。
遍身搐搦。
數日不食而死。
十死八九。
余親見死者數人。
此藥但凡犬傷咬破。
無有不愈。
(申顯卿傳) 防風(去蘆) 天南星(生用。
各等分) 上為細末。
干上藥。
更不再發。
無膿。
不可具述。
治食諸魚骨鯁久而不出。
以皂角末少許。
吹入鼻中。
得嚏鯁出。
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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