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醫雜著 卷五 急驚104】
急驚是有餘之症,屬肝木、心火陽邪太旺,宜直瀉之,降火下痰是也。
五臟俱有陰陽,如肝氣為陽為火,肝血為陰為水。
肝氣旺則肝之血衰矣,火妄動則水被煎沸不寧矣。
陽旺陰消,風火相搏,陰血走散,勢所必至也,故亦宜養血。
急驚雖屬肝、心,然木火旺則肺金受虧,不能平木,木來克土,斯損矣,故亦宜養脾。
況治驚諸藥,大率祛風、化痰、瀉火峻厲及腦、麝辛散之味,易於消陰血、損脾胃者。
故治有餘急驚之症,先須降火下痰一、二服,後加養血安神之藥。
若飲食少,大便溏,或吐瀉,則當兼補脾胃。
若脾胃 原虛,當於直瀉藥中加補脾藥。
若屢作屢服利驚驅逐 之藥,便宜認作脾虛血散,治驚藥內加養血補脾藥,不可用溫熱丁香等藥,恐助胃火,宜參、朮、芍藥等以補脾中氣血,麥門冬、黃連以清金製木。
愚按前症若肝經風熱,抽搐,目 ,筋急,痰盛等症,用四物湯以生肝血,鉤藤鉤以清肝火,更用四君子以補脾土。
若肝經血燥,發熱,驚搐,眼 ,痰盛,筋攣,用六味丸以滋腎水、生肝血,用四君子加 芍藥以補脾土,生肺金。
若肺金克肝木,用六君子以實脾土,芍藥、木香以平肺金。
若屢服利驚之藥而脾 胃虛寒者,須用六君子以補脾胃,加丁香、木香以培陽氣。
若脾土虛寒,腎水反來侮土,而致中寒腹痛、吐瀉、少食等症者,用益黃散以補脾土而瀉寒水,庶幾不致慢驚矣。
治當審察虛實。
凡症屬有餘者,病氣也;不足者,元氣也。
故有餘當認為不足,思患預防,斯少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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